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我的E政府
  • 通過AA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

成立新寺廟應備文件

成立新寺廟應備文件

1、寺廟負責人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4份。

2、寺廟登記概況表(含寺廟沿革)正本4份。

3、法物清冊正本4份。

4、信徒或執事名冊(核發用)、信徒或執事名冊(公告用)正本各4份。

5、願任信徒或執事同意書正本1份、影本3份。

6、組織或管理章程正本4份。

7、信徒大會、委員監事會或執事會議紀錄(含簽到簿)正本1份、影本3份。

8、寺廟圖記及負責人印鑑式正本4份。

9、房屋使用執照(寺廟用途)影本4份。

10、建築改良物登記(簿)謄本及土地登記(簿)謄本﹝所有權人﹞正本1份、影本3份。

11、寺廟建物外觀及主祀神佛像照片4份。

12、加入所屬教會之證明文件(無則免付)。

13、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捐贈同意書及印鑑證明正本1份、影本3份。

14、依土地登記規則104條規定註記者,更名登記同意書及印鑑證明正本1份、影本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