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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農申請砂糖補助作業程序

補助作業程序:

(一)受理單位:台灣養蜂協會。
(二)申請資格:向公所申請養蜂事實登錄並完成申報之蜂農(蜂農養蜂總箱數應達100箱以上、青農應達50箱以上)。
(三)申請起迄日期:108年7月1日起至108年7月31日止。
(四)補助基準:依據公所完成養蜂事實登錄現勘之箱數,每箱補助1包砂糖(50公斤/包),補助購買價1/3,最高補助金額以每包300元為上限。
(五)申請文件:

1.具申請資格之蜂農填具申請書1份

2.檢附公所養蜂事實登錄核准函影本1份

3.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1份

4.108年4月1日至7月31日之購糖統一發票正本,郵寄或逕送台灣養蜂協會收(403台中市西區柳川西路二
段40之1號),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補助款匯撥:由台灣養蜂協會依據蜂農申請書及檢附書件資料,審核無誤後,並匯撥補助款至蜂農指定帳戶內。

 

相關申請文件可由農糧署署網站首頁/民生消費資訊/國產蜂產品專區下載,或向各區公所索取(以下檔案附上申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