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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鏡看烈嶼之美攝影比賽

一、主辦單位:金門縣烈嶼鄉公所。

二、攝影主題:以烈嶼鄉美景為題材非人物特寫,凡能以優異之構圖、輪廓、光影、色調、技巧 等,充分呈現出烈嶼之美。

三、相片拍攝:期限111年11月1日至112年10月31日止。

四、收件日期:自112年11月1日至112年11月15日止,逾期不受理(以郵戳為憑)。

五、參加資格:具備中華民國國籍者且愛好攝影人士,歡迎參加;惟直接或間接參與本案之工作人員、公所員工不得參與。

六、參加數量:每位參賽者作品以3張為限,連作、組照不收,每人限得一獎項,以最高獎為主。

活動相關訊息,請至網頁https://reurl.cc/qkGkxq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