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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公告] 10706005 107年度臺南市學甲區道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開口契約)(第2次)

中文公開取得報價及企劃書勞務招標公告資料

[案號] 10706005     [機關代碼] 3.95.64  01次公告
[招標機關]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
[招標機關地址] 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
[工程計畫編號]
[中文標的名稱及數量摘要]
107年度臺南市學甲區道路改善工程委託設計及監造(開口契約)(2)
[標的分類]勞務( 8672其他工程服務
[補充說明]
[
採購金額] 新台幣 596,661
[採購金額級距]  
(V ) 1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未達公告金額 ( ) 2: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49條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屬公共工程實施技師簽證範圍]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取得招標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公開閱覽]
[聯絡人(或單位)] 農業及建設課 周安笛
[電話] 06-7832100轉213
[傳真] 06-7830401
[預算金額]新台幣596,661
[
預計金額]新台幣 596,661
[預算金額是否公告]
[預計金額是否公告]
[執行現況] 第一次公開取得招標
[領標及投標期限] 即日起至107年06月21日上午09時00分
[採行協商措施]
[開標日期] 107年06月21日上午10時10分、評審會議時間:當日下午02時00分
[開標地點]臺南市學甲區公所貳樓會議室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全數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完成結算並無待解決事項之止(於民國1071231日前通知個案設計監造)詳如本契約第七條。(決標之日起7內訂約。)
[新增日期] 1070614
[更正日期] 1070614
[財物採購性質]01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未來增購權利]
[收受報價單及企畫書方式及地點]郵寄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或專人送達學甲區公所行政課
[押標金額度] 0
[決標方式]非複數決標:不訂底價(以固定金額或比率決標)、參考最有利標精神(以建造費用百分比)。
[中文公開取得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1.依法登記執業之土木或結構或大地或水利技師事務所。
2.營業範圍涵蓋土木或結構或大地或水利之工程技術事項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並依法加入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者。
投標廠商特性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土木或結構或大地或水利技師事務所。1)技師證書。(2技師執業執照。(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納稅證明文件(5)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2.營業範圍涵蓋土木或結構或大地或水利之工程技術事項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影本。2)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之會員證影本(有效年度)。3技師證書影本4技師執業執照影本。 (5)納稅證明文件。(6)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詳投標須知第33>>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止。
1.註明標的名稱連同圖說文件費及(掛號回寄郵資每份新台幣52元以報值掛號郵寄臺南市學甲區公所行政課蔡先生收(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逾時恕不負責,電洽06-7832100。2.自行購領於辦公時間內直接向本所行政課服務台購買。3.以電子領標者(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若未到場說明視同放棄。4.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廠商營利事業統一編號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書面領標: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200 元正,電子領標新台幣100元正。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2.勞務採購免收履約保證金。
3.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本所農業及建設課,電話:06-7832100轉211,傳真:06-7830401,地址:學甲區華宗路313號。
4.申訴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
電話06-3901030、傳真06-2950218。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政風處、臺南郵政22號信箱、
檢舉電話06-2982746傳真06-6353186。學甲區公所政風室地址:學甲區華宗路313號、電話06-7839905。
  5.勞務內容疑問:請電洽本所農業及建設課06-7832100213
6.廠商得標後須於臺南市稅務局開立採購合約印花稅總繳款書並繳納之。
7.公告結果,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准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8.本案標案請依照建造費用百分比法填寫,價格不納入評選。
9.評審時間:開標當日1400分。
10.廠商應隨時查看公告。
11.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
 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5;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
 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9樓、電話:02-87897548、傳
   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
 06-3901428、傳真:06-2950218檢舉電子信箱:LUWHE@mail.tainan.gov.tw。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
 話:06-298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