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間:
(一)一般資格:自109年7月6日(星期一)9時起至109年12月31日(星期四)17時止(申請人數額滿時,於申請資訊系統公告提前結束)。
(二)專長資格:自109年7月6日(星期一)9時起至109年7月31日(星期五)17時止。
二、申請程序及受理機關:
(一)一般資格:以一般資格服替代役役男,應至役政署主題單元/一般替代役申請/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資訊系統登錄申請,並依申請時間先後順序徵集入營服役,不再辦理抽籤(早申請早入營)。
(二)專長資格:(專長資格申請役男,仍得依意願備選一般資格)。
1、由申請役男至本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主題單元/一般替代役申請/「109年第3次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資訊系統」登錄個人基本資料及選服役別機關、入營時間及梯次(役別機關經選定送出系統後即不得更改)。
2、完成登錄後,申請役男應將身分證明文件及相關專長證照影本,於截止申請(109年7月31日)前,以掛號郵寄內政部役政署(54071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始完成申請手續(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收件後不再另行通知補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