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象條件:
(一)基本條件:78年次至93年次出生且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役男,但一般資格以83年次至93年次出生常備役體位役男為限。
(二)申請類別:
1、「一般資格」:役男合於基本條件及未具限制條件者,得依意願申請,不限學(經)歷。
2、「專長資格」:具本公告役別機關所列專長條件之一者,得擇一條件提出申請,且限單一條件申請單一役別機關;
各專長分項員額(如附表1),請至內政部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替管中心)/一般替代役申請/113年下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下查閱。
二、申請期間:自113年4月1日(星期一)9時起至同年4月30日(星期二)17時止;替代役訓練班管理幹部至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17時(或申請人數額滿)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