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離婚提出申請者,須為小孩之監護權人始得提出申請。2.因離婚提出申請者,若小孩為共同監護,則雙方皆可提出申請,但須檢附前配偶之同意書(同意書由公所提供)。3.因配偶入獄服刑提出申請者,其所稱服刑,指經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於執行中並須檢具在監服刑證明。
1.因離婚提出申請者,須為小孩之監護權人始得提出申請。
2.因離婚提出申請者,若小孩為共同監護,則雙方皆可提出申請,但須檢附前配偶之同意書(同意書由公所提供)。
3.因配偶入獄服刑提出申請者,其所稱服刑,指經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於執行中並須檢具在監服刑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