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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申請

辦理時限隨到隨辦(為免等候,建議先電話與承辦人連繫)
承辦單位臺南市學甲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
申辦流程

如相關附件-標準作業流程表

受理時間正常上班日(上午8:00~中午12:00;下午1:30~5:30)
線上申辦
申請資格一般民眾
應備證件

《一》最近一個月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皆為正本)。
《二》申請人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三》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文件及其他相關文件。
《四》申請土地如屬都市土地者,應另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五》申請土地如位於國家公園範圍內,應另檢附國家公園管理處出具之符合農業
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第一項第五款之證明文件。

規  費

每件收取新台幣500元,每增加一筆土地另收取新台幣300元。申請者為同一申請案件要求核發多份證明書時,其超過部分應另收取證明書費,每一份以新臺幣100元計算。

聯絡電話06-7832100#164

相關表單下載:https://syuejia.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6075&s=66525
注意事項:如需郵寄證明書,煩請附36元掛號回郵。(郵票或現金皆可,若有餘款將以郵票一併寄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