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時限:隨到隨辦
承辦單位:臺南市學甲區公所-社會課
受理時間:正常上班日(上午8:00~中午12:00;下午1:30~5:30)
線上申辦:
申請資格:設籍區內之民眾
應備證件:
《一》申請人之殘障證明。
《二》至護理之家者需檢具最近3個月內專科醫師診斷證明書並加註有技術性醫療照需求。
《三》精神障礙者需檢具臺南市精神病患病情分類及處置建議表。
《四》申請人印章。
規 費:
聯絡電話:06-7832100#154 陳小姐
注意事項:同時符合領取本補助、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國民年金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國民年金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之資格者,僅得擇一領取。
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下稱利衝法)規定,申請補助者就該補助案自行檢視是否屬利衝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如屬者,應一併填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併同相關申請文件提送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