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民眾因應防災需要所領取之砂包被任意棄置阻礙排水,自12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可將先前領取之防汛砂包自行放置於各里回收地點,本所將於102年1月1日後派員至各里集中處載回本所集中整理回收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