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天候狀況適時開啟禽舍保溫及防風設備。(二)加強禽舍防鳥設施,避免家禽與候(野)鳥接觸,防堵犬貓等進入禽場,以及強化野鼠與蚊蠅等病媒防治措施。(三)落實人員及車輛門禁管制,人員、車輛、箱籠及器具進出禽場時應澈底消毒。(四)避免不同批次及禽種之家禽混合飼養。(五)避免密飼,以減少禽隻發生緊迫,增加罹病風險。(六)禽場內禽隻如有罹患、疑患動物傳染病或病因不明而死亡時,應儘速向禽場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報告,切勿隨意棄置。(七)禁止使用非法動物用藥物、血清及疫苗。
(一)依天候狀況適時開啟禽舍保溫及防風設備。
(二)加強禽舍防鳥設施,避免家禽與候(野)鳥接觸,防堵犬貓等進入禽場,以及強化野鼠與蚊蠅等病媒防治措施。
(三)落實人員及車輛門禁管制,人員、車輛、箱籠及器具進出禽場時應澈底消毒。
(四)避免不同批次及禽種之家禽混合飼養。
(五)避免密飼,以減少禽隻發生緊迫,增加罹病風險。
(六)禽場內禽隻如有罹患、疑患動物傳染病或病因不明而死亡時,應儘速向禽場所在地動物防疫機關報告,切勿隨意棄置。
(七)禁止使用非法動物用藥物、血清及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