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申請登記時間:104年7月8日至104年9月8日止
(2)可申請登記者:因鐵路地下化工程施工需要,合法建築物遭全部或部分徵收拆除,其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人。
(3)申請登記方式:
1.郵寄申辦:填妥申請書及相關文件,郵寄至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2.臨櫃申辦:檢具申請書及相關文件,至鐵路地下化專案照顧住宅銷售中心(台南市東區生產路旁台糖總公司西側)送件申請。收件時間:申請登記期間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點至下午6點由市府專人駐點收件。
(4)申請應檢附文件:
1.身分證影本
2.受拆遷地址之土地或建物所有權狀影本,或土地或建物登記謄本
3.如委託他人現場臨櫃辦理登記者,請附委託書。
4.申購店面者,除以上資料外,請另檢附以下資料:
[1]該受拆遷地址之商業登記或營業稅資料
[2]申購店面一併徵收切結書
其他詳細辦法請洽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06-39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