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農業局103年7月21日南市農畜字第1030684979號辦理。 二.中元節期間向為國內肉品消費旺季,為防範斃死畜禽非法流用情事發生,請各畜牧場(會員)妥善處理斃死畜禽及確實填寫紀錄,切勿任意棄置斃死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