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第4條及第6條附表,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會銜原住民族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4年6月9日以農林務字第1041700451號、原民經字10400270224號令修正發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