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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部分負擔調整方案預計7月1日上路

衛生福利部預告健保門診藥品與急診部分負擔調整方案,本次門診藥品部分負擔,在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維持藥費100元以下免收取藥品部分負擔,101元以上收取20%,最多收200元;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藥費100元以下,收取藥品部分負擔10元,101元以上收取20%,最多收300元;醫院所開立的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1次調劑比照一般藥品處方箋需收取藥品部分負擔,第2次以後調劑維持免收,另為了鼓勵病情穩定的慢性病人至基層診所就診,基層診所維持免收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部分負擔;而為減輕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的經濟負擔,不論就醫院所層級,藥品部分負擔均按照基層診所收費方式收取(內容詳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