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日起進入8大類場所 應佩戴口罩 (秋冬防疫專案+社區防疫)洽公民眾進入本所未佩戴口罩且勸導不聽者,請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由地方政府裁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緩學甲區公所 提醒您
2020年12月1日起進入8大類場所 應佩戴口罩 (秋冬防疫專案+社區防疫)
洽公民眾進入本所未佩戴口罩且勸導不聽者,請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
由地方政府裁罰新台幣3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緩
學甲區公所 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