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我的E政府
  • 通過AA等級無障礙網頁檢測

辦理凱米颱風災害「原住民族重建及修繕住宅補助」

原民會鑒於本次颱風災情慘重,考量原住民族人有住宅重建及修繕之需要,該會協處措施如下:
(一)住宅重建:依據「天然災害原住民住宅重建補助作業要點」受理申請,並自天然災害發生日起3年內提出申請,
       即至116年7月23日止
,每戶補助金額新臺幣(以下同)20萬元至50萬元。

(一)住宅修繕:依據「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作業要點」受理申請,惟今年申請日期(3月至4月)已截止,
       協處內容臚列如下:

       1.補助地區:各縣市政府。

       2.申請對象:凱米颱風致房屋受損之原住民。

       3.申請期限:請申請民眾於8月30日前至本所((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報。

       4.補助金額:每戶最高11萬元。

       5.考量災情嚴重且非人為因素,除受災戶於5年內(108年至112年)核領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皆放寬得重複
        申請外,本要點原以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改善居住環境為主,與本次颱風災害住宅毀損亟待修繕目的
        不同,爰放寬第3點、第5點之審查標準,以列管有案受災原住民為主,原需檢附財稅資料應免附。